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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市残疾人停车优待政策再次确定 |
来信人: | 江湖一叶舟 |
来信时间: | 2019-07-10 12:05:23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在7月8日,在东茅岭步行街步步高新天地店地下停车场停车,出门时在出示了残疾证的情况下,仍被当班收费人员收费,在咨询物价局和发改委的电话中,发现物价部门对残疾人持证享受停车优待并无异议,但是对残疾人是否必须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以及对专用车辆的意思持不同意见,我现在对发改委、物价局、市场监督局提出以下几个疑问,请相关部门给出答疑: 1.依据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5年印发的《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一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共停车场(位)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对持有合法有效残疾证件的残疾人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进行处理的。该条中也并未对残疾人的车辆类型作出专门限制. 2.根据2015年8月26日市发改委《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告》中,对残疾人是否必须残疾车最后得出意见,原文回复“理由:目前我市城区残疾人驾驶的不单纯是专用车辆,有部分残疾人同样驾驶着普通车辆,所以对持有合法有效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实行免费。” 3.根据交通部门文件,目前残疾人可以根据不同残疾位置,取得C1,C2,C5等驾驶证,可以准驾符合上述驾驶证合法范围内的所有车辆,残疾人的可驾驶车辆的范围是比较广的,为何要对车辆种类进行限定,如果都要残疾人必须驾驶那种专业改装的车辆,那大部分的残疾人将会排除在优待政策以外。 4.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14条第6点“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本人专用车辆如何解读? 车是残疾人本人的就可以理解为本人专用车辆,也就是我只要没开行驶证是别人的车,就可以享受优待,此专用意思是必须残疾人所有,而不是限定车辆种类。 5.关于印发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的通知中第二十二条“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该办法于2013年12月5日市政府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2月19日印发到各部门和各单位,该扶助办法主要明确了残疾人优待政策,发改部门、物价部门应响应市政府的通知给予政策制定上的配合。 谢谢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待政策,现在残疾人出行对车辆依赖程度高,残疾人本身为弱势群体,残疾人通过驾考获得驾驶证,在准驾车型中选择车种本是自由,不应该对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文件过分解读,应明确确定为只要是本人所属车辆,即可享受优待。 也请物价部门督促步步高新天地停车场赶紧整改收费公示,落实特殊车辆优待政策。 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9-07-11 10:34:04 |
回复内容: |
江湖一叶舟: 您好! 您“关于岳阳市残疾人停车收费优惠政策的咨询”来信收悉,现就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6点规定: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本人专用车辆”如何理解的问题,我们向省发改委进行了咨询,省发改委回复:“本人专用车辆”就是残疾人本人的车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您仍有疑虑,可与我们电话沟通。联系电话:8880057 |
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19-07-12 15:32:20 |
回复内容: | 宋同志: 您好!你所反映残疾人停车优待政策来信收悉,现就政策解释书面答复如下: 根据湘发改调【2019】217号《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与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的职能部门对接,发改委负责人已解释了,已电话告知了举报人“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应实行免收费停车服务费,并退还了停车费。举报人表示满意。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
再次反馈: | 市场监管局领导你好: 7月16日,再次停车到步步高新天地店,收费亭工作人员依然告知,对残疾人没有免费政策,并明确告知没有收到他们公司负责人要求,要求我缴费! 我留意该停车多个入口的收费公示,依然没有将特殊车辆及残疾人车辆 备注到公示栏。 现在我再次投诉该单位,要求退费并落实政策到岗亭工作人员,并调整公示,公开优待政策。 |
再次回复: | 你好/我局执法人员昨天下午已电话回复你:1、再次告诫步步高负责人,对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车辆停车免费,并退还停车费给你。2、责令该尽快将公示牌备注栏免费事项的重新更改,进行重新公示,该公示牌正在制作之中。 岳阳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18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9-07-18 10:0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