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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美的梧桐庄园2/3/5栋物业费定价问题反馈 |
来信人: | 三万 |
来信时间: | 2019-08-30 14:49:48 |
内容: |
市长,您好 美的梧桐庄园2/3/5栋与其余楼栋被市政路隔开,美的前期售楼时并未明确说明, 业主基本都是买完房后才知道的,这等欺诈行为暂且不论,现在临近收房,物业费竟然要1.98元/平;还说是物价局核准过的,请问这个物价是怎么定出来,2/3/5栋目前单独成了一个小院,院内绿化少,基础设施几乎没有,定出如此高的物业费,依据在哪里,物价局是怎么核准的。 烦请关注,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9-09-03 17:20:54 |
回复内容: |
三万先生: 您好! 您“关于美的梧桐庄园2/3/5栋物业费定价问题反馈”来信收悉,现就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及物业服务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招投标中标确定具体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物业服务收费按中标通知书的服务等级和中标价格进行备案管理。如果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未落实,您可以进行价格投诉。电话:123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您仍有疑虑,可与我们电话沟通。联系电话:8880057 岳阳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科 2019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