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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春节期间公路收费问题
来信人: 何韡
来信时间: 2013-02-14 20:30:56
内容: 今年春节我有机会下乡去走亲戚,发现除夕(腊月29日)及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各地汽车均在加价收费。具体的情况是岳阳至新墙除夕至初二翻倍收费,由原来的9元涨至18元;新墙至荣家湾到正月初三还在加收2元/人,荣家湾至岳阳也是在正月初三还在加收2元/人;请问这样的加价是否合理,有没有加价的依据?如果没有合理的收费依据,下一年度该由谁来负责管理,希望各相关管理部门能在这样的特殊时期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3-02-21 09:18:43
回复内容:


  何韡先生:

  您好。您《关于春节期间公路收费问题》的投诉收悉。现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按照岳阳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客运票价的通知》(岳市价[2012]107号)文件规定,岳阳至新墙核定票价为9元/人,荣家湾至岳阳票价8元/人,新墙至荣家湾票价3元/人,此票价为最高限价。您反映的这三条线路均存在擅自加价的乱涨价行为。尽管我局在春运前就已召开相关会议,告诫各客运企业严格遵守春运价格政策,但个别企业仍顶风违纪,对此,我局已安排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实施检查,经核实后,将对违价行为按《价格法》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如您不满意我们的回复请与商品价格科联系。
          联系人:李永进 (科长)            电话:0730-878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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