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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房管和国土的收费为何如此混乱?! |
来信人: | 徐女士 |
来信时间: | 2014-01-07 13:05:50 |
内容: |
根据湘价服〔2011〕93号文件,新建房办分户房产证时收取成果利用费(房产部门)、办分户土地证时收取测绘费(国土部门)等都已取消,可我在岳阳办国土证房产证,不仅被要求收取70元房产档案利用费,还被要求收取800元国土证测绘费,请问你们的收费依据在哪里?这样的违规收费行为何时能终结?!岳阳市的依法行政体现在哪里?我没有想到我的家乡的收费如此混乱,如此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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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4-01-21 10:14:46 |
回复内容: | 徐女士,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关于“被要求收取800元国土证测绘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即派服务价格科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核实情况予以回复:您所反映的800元国土证测绘费应当是地籍测绘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2]87号文件规定:地籍测绘具体收费方法为取4个坐标,每个坐标不超过120元收费,出图入库费每宗地不超过312元,总计收费不超过792元。但此项地籍测绘工作应是开发商自愿委托国土部门进行,其产生的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应转嫁给购房者,您在办理国土证时新购房户只承担20元的办证工本费。我局已与市国土局地籍测绘中心联系,要求由开发商委托进行地籍测绘的不得将此项费用转嫁给购房者。您如果在办理国土手续过程中,发现部门之间存在乱收费的现象或委托开发商代办理手续过程中,开发商借代收费(税)乱收费,您可带相关资料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我们将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