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主任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小区停车费收取
来信人: 玲珑
来信时间: 2015-11-12 16:04:00
内容:

请问一个安置小区每月对有车业主收取80元卡费以及40元管理费。不然就不让进小区,这样合理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5-11-20 09:46:49
回复内容:

玲珑女士你好。

你在市长信箱投诉《关于小区停车收费收取》的信件已收悉,我委即指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东腾小区系东腾置业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商品房、安置房住宅区。该小区于2015年元月陆续交房,现暂无物业公司对你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入住小区后出现偷盗和拉圾乱丢乱放的情况, 业主要求开发商在物业公司未进入小区前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商谈无果后向楼区政府反映,经协调开发商同意暂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不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开发商在小区进出口设车辆进出智能电子门禁系统,配保安24小时进行监控管理,有车辆业主可在门卫办理蓝牙卡按80元每个收取押金,业主如不需要可凭卡退款。开发商在小区进出口设的电子门禁系统每月需支出电费、后期维持修费用和保安工资,故向在小区停车的业主按40元每月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开发商表示待物业公司正式进入小区管理后再予退出,物业公司按政策依据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停车收费。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