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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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小区停车费收取 |
来信人: | 玲珑 |
来信时间: | 2015-11-12 16:04:00 |
内容: |
请问一个安置小区每月对有车业主收取80元卡费以及40元管理费。不然就不让进小区,这样合理吗?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5-11-20 09:46:49 |
回复内容: | 玲珑女士你好。 你在市长信箱投诉《关于小区停车收费收取》的信件已收悉,我委即指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东腾小区系东腾置业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商品房、安置房住宅区。该小区于2015年元月陆续交房,现暂无物业公司对你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入住小区后出现偷盗和拉圾乱丢乱放的情况, 业主要求开发商在物业公司未进入小区前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商谈无果后向楼区政府反映,经协调开发商同意暂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不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开发商在小区进出口设车辆进出智能电子门禁系统,配保安24小时进行监控管理,有车辆业主可在门卫办理蓝牙卡按80元每个收取押金,业主如不需要可凭卡退款。开发商在小区进出口设的电子门禁系统每月需支出电费、后期维持修费用和保安工资,故向在小区停车的业主按40元每月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开发商表示待物业公司正式进入小区管理后再予退出,物业公司按政策依据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停车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