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岳阳市二医院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
来信人: | 张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6-08-24 12:51:02 |
内容: | 今天在二医院陪护病人,结构出来被收取停车费,请问该项收费是否符合标准。如有相关文件是否可以公布?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16-09-01 09:46:5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岳阳市二医院停车收费问题收悉,现将该问题有关政策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发[2014]3号)文件精神,我委在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拿出了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在去年六月面向城区市民依法依规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完善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文件。 根据《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银行、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一第四条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标准为白天5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我们依此核准该单位停车服务费按照白天5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1小时内免费,白天每车累计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每车累计最高不超过5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国家简政要求,《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设定的行政审批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备案)表”格式,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表格审批(备)制,不再另外行文。各执收单位同时按照《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和我们审批的标准在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其收费处醒目位置规范的对外予以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仍有疑惑之处可跟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88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