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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工龄问题第四次沟通 |
来信人: | 甘女士 |
来信时间: | 2023-08-22 09:46:36 |
内容: | 市人社局领导们:
您们好! 非常感谢收到了贵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积极回复。由于邮件不能持续性沟通,无奈再次发布邮件与区领导沟通。此邮件是针cxm1688375444913,?cxm1687700397851,cxm1691907181096的再次质疑。
先声明我的质疑点:
1.对原岳阳市农场管理办公室认定存在质疑。
区局回复:建议向上咨询,他们也不知道
市局回复:根据属地选择,原不属于他们职责范围,也积极回复了,如果还有意见可以对区单位提起诉讼
====这就陷入了死循环,那关于原农场办公室的认定依据,我们应该咨询哪个单位呢?
对于区人社参考农场管理办公室作为认定依据,我没有意见。问题是农场管理办公室为何少认定三年,认定依据来自于哪里呢?
根据档案流程,我们老百姓只能很表面的看出是当时的失误操作,因为档案中明确工作时间,且总场意见均已通过。如果农场办公室评定否定了总场意见,请帮忙再次核查,是为何否定?我只有在办理退休才发现工龄莫名少了三年,让我返回去查,老百姓渠道没有这么多,只能走咨询质疑通道。
如果可以,请市领导清晰的把知识普及给老百姓,当时农场管理办公室的参考依据来源?让我了解当时的评定是有理有据的,而不是工作人员的失误。
如果市人社局在接管原农场管理办公室工作后,也不知道农场办公室当时否定总场意见的参考依据,那我再往别处咨询。
再次对各位领导的积极回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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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3-08-29 15:42:3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工龄问题第四次沟通”的相关留言收悉。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岳阳市农场管理办公室并不在区里,不是由区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的,所以他们工龄认定的判断标准和参考依据是以什么为主,区人社局并不知晓。再次感谢您的留言,建议您向上级部门咨询岳阳市农场管理办公室工龄的认定标准。 特此告知!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