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供水成本监审报告
来源:市发改委   2015-09-2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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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价成审〔2015〕5号

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供水成本监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供水成本监审。

2、项目由来:该项目由岳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提出调价申请,报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符合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受权进行本次成本监审。

3、审核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岳阳市自来水公司。

调查审核为2012年至2014年的供水成本。

4、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

(1)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创建于1960年,是一家集自来水生产、销售、供水设计、施工和相关配套经营的国有中型供水企业,隶属于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公司至2014年底止,共有资产3.2亿,其中固定资产1.72亿元。职工人数682人,公司日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下辖两个水厂,每个水厂日供水量均为10多万立方米,自2002年起实现全城统一供铁山水库水,现有城市供水主管线990公里,供水区域面积90万平方公里,注册水表用户24余万台。

(2)产销情况。近三年,公司实现销售水量分别为:2012年48986730立方米、2013年51637309立方米、2014年55933255立方米,三年平均52185764.7立方米。近三年公司的供应水量分别为:2012年64547277立方米、2013年70518983立方米、2014年75768579立方米,三年平均供应水量为70278279.7立方米。

(3)经营及资产情况。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12年9470.1792万元、2013年10644.6782万元、2014年11808.3696万元,三年平均10641.0757万元。至2014年底,岳阳市自来水公司资产总计32234.62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31.1440万元;非流动资产22403.4837万元。负债总计17372.9662万元;所有者权益14861.6615万元。

5、审核工作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20日。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1、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定》(第44号令);

(4)、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5)、《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湘价成[2006]74号);

(6)、其他;

2、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4)《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号);

(5)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

(6)《湖南省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成本监审核定标准(试行)》(湘发改价调[2014]980号)

3、被审核单位提供的依据

(1)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费用明细表及有关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

(2)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供水成本申报表;

(3)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各类水量统计表;

(4)固定资产原值明细表;

(5)职工人数统计表(分部门岗位)

(6)其他相关资料

4、成本项目构成

供水企业的成本项目由“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三大项目构成。其中,制水成本包括:原材料费、动力费、修理费、制水环节职工薪酬、制水环节资产折旧、其它制水费用等;输配成本包括:输配环节职工薪酬、输配环节资产折旧、修理费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含管理职工薪酬、管理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税金、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无形资产摊销、其它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销售职工薪酬、修理费、办公费、其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含利息支出、抵扣的利息收入、其它融资支出)。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含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三、成本审核的程序

1、通知被监审单位按规定及时提交成本监审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交资料含下列内容):

⑴2012年-2014年度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

⑵经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⑶其他与成本监审相关的资料;

2、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监审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

3、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实地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审核了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各财务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票据、合同、生产记录、水量统计表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被监审单位的意见。

4、核定定价成本。岳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通过实地审核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提出成本核算意见,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初稿,征求了被监审单位意见,根据被监审单位反馈意见完成复核后,出具正式成本监审报告,送达被监审单位。

四、成本数据的核定、调整及理由

根据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核定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三年平均含税供水总成本为122008901.90 元,核减5412315.17元。具体成本数据情况如下:

(一)制水成本。核定三年平均制水成本58664335.23元。具体为:

1、原水费。按原水费每立方米0.3元计算,核定三年平均原水费22172138.83元。

2、制水环节职工薪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水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职工人数和企业实际平均工资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同行业社会平均工资;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最高以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入定价成本,缴费比例如下:基本养老保险金20%、医疗保险金7%、生育保险金0.7%、失业保险金2%、公伤保险金1%计提;职工福利费据实核定计入成本,但不得超过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2.5 %计提。供水企业职工人数按照省发改委《湖南省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成本监审核定标准(试行)》(湘发改价调[2014]980号)文件核定。据此核定制水环节人员208人,按以上比例核定制水环节职工薪酬三年平均为16594129.76元(详见附表5)。

3、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有关规定按分类折旧法进行折旧,折旧年限分别为: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40年,强腐蚀房15年,管网设备25年,机械设备12年,运输设备8年,一般设备5年;净残值率统一为5%。据此核定,三年平均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为4893140.78 元。(详见附表9)

4、制水环节维修费用。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维修费用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据此核定,三年平均制水环节维修费用为1411041.11元 。

5、原材料、动力费及其他制水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定原材料、动力费及其他制水费用三年平均成本为13593884.74 元。

(二)输配成本。核定三年平均输配成本18078880.41元。具体为: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经审核,核定输配环节人员76人、职工薪酬4936795.65元,核定方法与制水环节职工薪酬相同。(详见附表5)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经审核,核定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9151841.17元,核定方法与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相同。(详见附表10)

3、输配环节维修费用。经审核,核定输配环节维修费用3060583.55元,核定方法与制水环节维修费用相同。

4、原材料、动力、检测及其他输配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定原材料、动力、检测及其他输配费用三年平均成本为929660.04 元。

(三)期间费用。核定三年平均期间费用38487248.22元。具体为:

1、管理费用。核定三年平均管理费用18665813.67元,核定方法同制水环节。其中:(1)管理人员薪酬5890103.02 元(按规定核定管理人员71人);(2)固定资产折旧1410889.35 元;(3)维修费472658.53 元;(4)业务招待费532053.78 元(按照有关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五限额标准计入定价成本,超出部分应予核减);(5)水电费、办公费及其他管理费用10360108.98 元。(详见附表4)

2、销售费用。核定三年平均销售费用11665752.66元,核定方法同制水环节。其中:(1)销售人员薪酬10210559.06 元(按规定核定销售人员190人);(2)固定资产折旧54873.59 元;(3)办公费及其他销售费用等合计1400320.01 元。(详见附表4)

3、财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定三年平均贷款利息财务费用为8155681.88 元。(详见附表4)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

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定三年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为1043210.37 元。

(五)增值税。

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定三年平均增值税为5735227.67元 。

(六)供水水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文件规定,按照水厂自用水损耗率5%、产销差率26年%核算供水水量,核定2012年-2014年三年平均供水水量为52507790.75 m3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2-2014年三年含税供水总成本分别为111768058.60元 、120976721.29元 、133281925.80 元,三年平均含税供水总成本为122008901.90 元;按国家规定核定自来水公司三年供水量分别为48986730.00 m3 、52109198.26 m3 、56427444.00 m3,三年平均供水量为52507790.75 m3 ;由此核定,该公司2012年-2014年供水单位含税成本分别为2.28元/ m3 、2.32元/ m3、2.36元/ m3 ,三年平均单位含税成本为2.32元/ m3 (含原水费0.3元/ m3)。(详见附表2)

六、原水拟调价后供水成本

按铁山原水价格拟上调0.2元/ m3测算,增加年总成本15951280 元,新增供水单位成本为0.30元/ m3。由此测算,原水拟调价后岳阳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含税单位成本为2.62元/ m3。(详见附表11)

七、用水量分类比例

岳阳市自来水公司2014年售水总量为55933255  m3,其中:居民生活用水37082371 m3、非居民生活用水17849679m3、特种用水1001205 m3,各类用水比例为:居民生活用水66.30%、非居民生活用水31.91%、特种用水1.79%。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044号]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将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益单位生活用水并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后的各类用水比例为:居民生活用水78.83%、非居民生活用水19.38%、特种用水1.79%。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监审数据及资料由岳阳市自来水公司提供,该单位应对所提供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该供水企业职工人数是按照省发改委《湖南省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成本监审核定标准(试行)》核定的,核减人员137人,对成本数据影响较大。

3、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分制水环节、输配环节、管理环节、销售环节核算,统一在管理环节核定。

4、本成本含原水费、价调基金、税金,未计水资源费、铁山水库移民后续资金。

附表: 1.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基本情况调查表

2. 2012-2014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核定表

3. 2012-2014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成本费用核算表

4. 2012-2014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期间费用核算明细表

5. 2012-2014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职工薪酬核算表

6. 2012-2014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职工薪酬核算表

7. 2012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表

8. 2013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表

9. 2014年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表

10. 2012-2014年三年平均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表

11.岳阳市自来水公司铁山原水拟调价后新增成本情况表

2015年8月20日

岳市价成审〔2015〕5号--岳阳市城市供水成本监审表.xls